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7

87.来自火星的一些

87.来自火星的一些灵人来到我这里,贴近我的左太阳穴。他们在那里向我呼出他们的言语,但我不明白它。它的流动极其柔和,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柔和的东西,就像最温柔的微风。它从上面吹向我的左太阳穴和左耳,接着吹向我的左眼,又逐渐移动到右眼,然后流下来,尤其从左眼流到唇部。一到达唇部,它就进入嘴,在口腔内行进;事实上,通过咽鼓管进入大脑。当这呼吸抵达那里时,我明白了他们的言语,并能与他们交谈。我发现,当他们与我交谈时,我的唇在动,我的舌也稍微在动。这是由于内在言语与外在言语之间的对应关系。外在言语由前往耳朵外膜,然后通过耳朵里面的小器官、膜和纤维被传达到大脑的清晰声音构成。

由此可知,火星居民的语言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它声音很小,几乎是无声的,并经过很短的途径进入内在听觉和视觉。它因具有这种性质而更完美、更充满思维观念,因而更接近灵人和天使的语言。言语中的实际情感也表现在他们脸上,思维表现在他们眼里;因为对他们来说,思维与言语,以及情感与面部表情行如一体。他们认为想一套,说一套,或意愿一套,脸上却表现另一套是一种罪恶。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伪善或伪装、欺骗、狡诈。

我们地球的上古之人的语言也是这样;在来世,我通过与他们中的一些人交谈而获知这一点。为说明这个问题,我想把我所听来的讲述如下:我通过一种无法描述的流注被指示,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拥有哪种语言。也就是说,它不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有声语言那样发出清晰的声音,而是静默的,是通过内呼吸而非外呼吸实现的;因此,它是思维的语言。我还被恩准觉察他们的内呼吸是什么样;它从肚脐向心脏行进,因而在他们说话时经过唇部,无需发出任何声音。它不是经由外在途径,敲击所谓的耳鼓进入别人的耳朵,而是经由如今叫咽鼓管的内在途径进入。我被指示,他们通过这种说话方式表达心灵感觉和思维观念,远远比清晰的声音或口头言语能表达得充分的多。这种语言同样靠呼吸来调节,这呼吸是外在的。因为没有一句话,确切地说,没有一句话的一个部分不是靠呼吸来调节的。不过,对这些人来说,语言要完美的多,因为它靠内呼吸来调节;而内呼吸因更内在,更适合并适用于思维观念,故更加完美。此外,它也借助唇部的轻微动作和面部表情的相应变化。事实上,由于他们是属天之人,所以,凡他们所想的,都从他们脸上和眼睛里闪耀出来。它们的变化是一致的,面部表情反映情感的生命,眼睛反映光。他们绝无可能表现出与他们所想的不一致的任何面部表情。他们因通过内呼吸,也就是人之灵本身的呼吸说话,故能与天使来往并交谈。

火星灵的呼吸方式被展示给我,我发觉他们的呼吸从胸腔向肚脐行进,从那里通过胸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呼吸向上流到嘴口。这一点,连同我所经历的其它证据使我看出,他们具有属天的性情;因此,他们与那些属于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灵人和天使都有呼吸(AC 3884, 3885, 3891, 3893)。

属天的奥秘 #2832

2832.“两角”表

2832.“两角”表示以其信之真理方面的一切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角”;它们在那里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此处的意思是,就真理而言,“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人被属世的记忆知识尽可能地缠住了;结果,他们丧失了感知真理的能力。因为就作为信之真理的事物而言,人越请教、依赖属世的记忆知识,将其粘附于内心和灵魂,就越丧失真理之光,与这光一道丧失的,还有真理的生命。凡肯注意并反思的人都能从自己的经验,从那些声称他们什么都不会信,除非他们要么通过感官,要么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明白事情就是如此的人身上看出这一点。你若探究他们的本质,就会发现他们根本什么都不信,而且在他们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比将一切都归于大自然更有智慧的了。还有许多人声称自己相信,尽管他们并不明白。但私下里,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基于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来推理信之真理是不是真的。这些人要么拥有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被灌输给他们的一种说服性信仰,要么根本没有任何信仰。他们的本质从他们的生活明显看出来。这两类人的确在主的属灵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都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相信真理。但属灵人不相信其它真理,只相信从小被铭刻在他们身上,后来他们从教义或某个其它源头为自己所确认的真理。这就是属灵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此以“公绵羊两角缠在灌木丛中”来描述(参看2831节)。
“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是他们力量的荣耀,因你的喜悦,你必高举我们的角。因为我们的盾牌属耶和华,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只是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17-18, 24-25)
此处“我们的角”和“他的角”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这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灵国度;“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属于主。“王”是指真理,主的王权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节)。“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表示力量在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和对真理的认知中。“手”和“右手”是指力量(参看878节),“海”和“河”表示记忆知识和认知(28, 2702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堡垒,我的救星,我的神,我所信靠的磐石,我的盾牌,拯救我的角。(诗篇18:1-2; 撒母耳记下22:2-3)
“拯救的角”表示能力方面的真理;此处“力量”、“岩石”、“堡垒”、“神”、“磐石”和“盾牌”都表示真理的能力。
又:
在锡安,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诗篇132:17-18)
这论及主,也就是“大卫”(1888节);“角”表示真理的能力;“一盏灯”表示真理之光。撒母耳记:
我的心因耶和华而欢乐,我的角因耶和华而高举,我的口向我的仇敌张开,因我以你的拯救而欢喜。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 10)
这是哈拿的预言,“角”表示真理的能力。
摩西五经:
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独角兽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申命记33:17)
这是摩西对约瑟的预言,其中“独角兽的角”表示真理的强大能力,这也可从经上说他要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明显看出来。同样在诗篇:
你却高举了我的角,如独角兽的角。(诗篇92:10)
又:
耶和华啊,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脱离独角兽的角。(诗篇22:21)
神性真理因其高而被称为“独角兽的角”。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角被高举”,因为高举表示源于内层的能力。至于内在之物以“高”来表述,可参看前文(1735, 2148节)。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砍下以色列的全角,将祂的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耶利米哀歌2:3)
“砍下以色列的全角”表示剥夺拥有能力的真理,这也是“将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的含义。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又必使你在他们中间开口。(以西结书29:21)
“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表示使“以色列”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真理增多,“开口”表示公开表明这些真理。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祂的尊荣遮蔽诸天,祂的赞美充满大地。祂的光辉如光;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哈巴谷书3:3-4)
这论及主;“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巴兰山”是指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属灵之性或神性真理(参看2714节),这也是“光辉”和“光”。
在启示录,经上如此描述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我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启示录5:6)
“七角”表示神圣或神性真理。“七”表示神圣(可参看716, 881节)。“被派往全地的七灵”是指对这些真理的神圣宣告。
“坛角”只表示拥有能力的真理。在摩西五经,经上论到它们说:
要在坛的四拐角上作角,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27:2; 38:2)
香坛同样要有四角;经上说,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30:2; 37:25)。因为祭坛是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可参看921节)。祭坛是主的神性良善的代表;“角”是祂的神性真理的代表;角要从坛中凸出来,也就是与它接连一块,代表真理从良善中衍生出来。因为除了从良善衍生出来的真理外,其它真理并不存在(参看654, 1162, 1176, 1608, 2063, 2261, 2417节)。由此明显可知,“角”在正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下面的例子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他们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出埃及记29:12;利未记8:15);亚伦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出埃及记30:10);祭司犯了罪,就当献上小公牛,把些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3, 7);首领犯了罪,就当献燔祭,把血洒在燔祭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22, 25);有人或灵魂犯了罪,也要这样(利未记4:27, 30, 34);当洁净坛时,同样如此(利未记16:18-19)。这一切事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一切祝圣、供职和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因为真理引向良善(2830节)。“坛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也可见于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启示录9:13)
“金坛的四角”明显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声音是从四角出来的。“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金坛”更表示良善。
阿摩司书:
我为以色列的过犯而察罚以色列的日子,我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坛角必被砍下”,是因为那个地方不再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代表;“伯特利”是指神性良善,因而被称为“王的圣所”、“王的家”(阿摩司书7:13)。用角里的膏油膏王(撒母耳记上16:1, 13; 列王纪上1:39)以同样的方式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油”是指良善(886节);但“角”是指真理;“王权”本身在内义上是指这种真理(1728, 2015节),这种真理拥有能力。
“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你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此处“角”表示虚假的能力。撒迦利亚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四角。我就对与我谈话的天使说,这些是什么?他对我说,这些是驱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耶和华又指四个匠人给我看;我说,这些人来做什么呢?祂说,这些人是驱散犹大的角,以致无人能抬头;这些人来威吓列族,打掉他们的角,就是那举起他们的角抵触犹大地、使它四散的。(撒迦利亚书1:18-21)
“角”表示使教会荒废的虚假的能力。以西结书:
因为你们用胁用肩拥挤一切病弱的羊,又用角骶触,直到使它们四散在外。(以西结书34:21)
这论及利用虚假误导或迷惑人的牧人;“角”表示虚假的能力;“肩”表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能力(1085节)。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毁灭了,并不顾惜,使仇敌因胜过你而欢乐;祂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同一先知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此处“角”表示强有力的虚假。
诗篇:
我对自夸的人说,不要夸耀;对邪恶的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不要硬着颈项说话。恶人一切的角,我都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举起。(诗篇75:4-5, 10)
“恶人的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义人的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但以理书:
见第四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铁牙;它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它有十角。我正思考这些角,看哪,其中又长起另一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拔出。看哪,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大话。那时,因这角说大话的声音,我就观看;我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头有十角和那另长起的一角,有三角倒在这角面前;这角有眼,有说大话的口。我观看,这角与圣徒争战,胜了他们,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圣徒伸冤。他说,至于第四兽,它将是世上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在他们以后,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他必说话抵挡至高者,必折磨圣徒;然后,审判者必坐堂。(但以理书7:7-8, 11, 19-26)
这在内义上论及教会的败坏状态。此处但以理所看到的事物,如兽,铁牙,有眼的角,说话的角,与圣徒争战、说话抵挡至高者的角,都表示教会里面虚假和异端邪说的状态。“角”表示强有力并盛行的虚假,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眼”,也就是理解力(2701节)被归给了它们;他们甚至说话抵挡至高者。“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这从它们在圣言中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即:“国”和“王”是指教导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参看1672, 2015, 2069, 2547节)。
在但以理书的别处:
我见有双角的公绵羊站在河边,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用角抵触,兽在他面前都站立不住,也没有能救护脱离他手的;但他任意而行,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看哪,山羊中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穿越整个地面。这公山羊两眼之间有一只角。他来到那只双角公绵羊那里,以猛烈的怒气向他冲去,猛击他,折断他的两角;公绵羊在他面前没有力量站立。后来,山羊中的公山羊极其自高自大,正强盛的时候,他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长出四个角来。很快,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有双角的公绵羊,就是玛代和波斯王;那公山羊就是希腊王;取代那一角的四角就是从这民族兴起的四国。(但以理书 8:1-27)
这在内义上论及“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状态(2830节);经上描述了该教会的状态,它如何逐渐衰落并败坏。“山羊中的公山羊”是指那些拥有与仁分离之信,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开始抬高自己反对良善,最终反对主的人。“公绵羊的角”是指属灵教会的真理,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山羊中的公山羊的角”是指已经逐渐退化为虚假的真理;此处提到的“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真理和虚假,如刚才所述,因为从本质上说,主的圣言并不论述世俗和尘世事物,而是论述属灵和属天事物。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4)
又:
我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七头十角,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然后,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启示录13:1-2, 7, 11)
又: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她是大巴比伦。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那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3, 5, 7, 9, 12-13)
显而易见,此处的“角”和但以理书中的一样,表示虚假的能力。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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